| 企业注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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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1-20 10:54 文章来源:外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1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
办事程序:受理→查询→核准
申报资料:(1)内资(含私营、个体)企业: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;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;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;其他文件。
(2)外资企业:申请书;立项批复;投资方的资格证明。
收费标准: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费([1992]价费字414号、启价费[1998]57号):内资:50元;外资:100元。
2、工商企业注册登记
办事程序:内资企业:受理→审查→核准→发照
申报资料:(1)名称核准通知书;(2)股东资格证明;(3)主管部门批复(集体企业);(4)前置审批部门意见;(5)住所证明;(6)验资证明;(7)委托书;(8)申请书;(9)合作意向书;(10)董事会、监事会、股东决议;(11)章程及其它文件。
办事程序:外资企业:受理→初审→报上级局
申报资料:(1)批准证书;(2)外经贸局批复;(3)合同;(4)章程;(5)委派书;(6)中方领导人员履历表;(7)项目建议及批复;(8)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请书;(9)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;(10)外方身份证明;(11)外方资信证明;(12)场地调查表;(13)中方资信证明及其他文件。
收费标准:注册登记费([1992]价费字414号、计价格[1997]1707号
:企业法人按注册资金总额的0.8‰收取,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.4‰收取,超过1亿元部分不再收取,最低款额为50元。
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(含私营)300元。补(换)证照50元/份。营业执照副本10元/本。
3、工商企业变更登记
办事程序:内资企业:受理→审查→核准→发照
申报资料:(1)变更申请书;(2)申请报告;(3)股东会议纪要;(4)代理人证明;(5)执照正副本及其他文件。
办事程序:外资企业:受理→初审→报上级局
申报资料:(1)变更申请书;(2)申请报告;(3)外经贸局批复;(4)董事会决议及其他文件。
收费标准:变更登记费([1992]价费字414号):100元/户,如变更增加注册资金的,增加部分按上款收取;营业执照副本10元/本。 |